海底電纜(submarine cable)是用絕緣材料包裹的導線,敷設在海底及河流水下,用于電信傳輸。現代的海底電纜都是使用光纖作為材料,傳輸電話和互聯網信號。全**條海底電纜是1850年在英國和法國之間鋪設的。中國的*條海底電纜是在1888年完成,共有兩條,一是福州川石島與臺灣滬尾(淡水)之間,長177海里 另一條由臺南安平通往澎湖,長53海里。
海底電纜分海底通信電纜和海底電力電纜。海底通信電纜主要用于通訊業務,費用昂貴,但保密程度高。海底電力電纜主要用于水下傳輸大功率電能,與地下電力電纜的作用等同,只不過應用的場合和敷設的方式不同。由于海底電纜工程被*各國公認為復雜困難的大型工程,從環境探測、海洋物理調查,以及電纜的設計、制造和安裝,都應用復雜技術,因而海底電纜的制造廠家在*上為數不多,主要有挪威、丹麥、日本、加拿大、美、英、法、意等國,這些除制造外還提供敷設技術。目前我國應用的海底電力電纜仍然需要進口。
海底電纜分類浸漬紙包電纜:適用于不大于45kV交流電及不大于400kV直流電的線路。目前只限安裝于水深500m以內的水域。
自容式充油電纜:適用于高達750kV的直流電或交流電線路。由于電纜為充油式,故可以毫無困難地敷設于水深達500m的海域。
擠壓式絕緣(交聯聚乙烯絕緣、乙丙橡膠絕緣)電纜:適用于高達200kV交流電壓。乙丙橡膠較聚乙烯更能防止樹枝現象及局部泄電,使海底電纜更有效地發揮功能。
“油壓”管電纜:只適用于數公里長的電纜系統,因為要把極長的電纜拉進管道內,受到很大的機械性限制。
充氣式(壓力輔助)電纜:使用浸漬紙包的充氣式電纜比充油式電纜更適合于較長的海底電纜網,但由于須在深水下使用高氣壓操作,故此增加了設計電纜及其配件的困難,一般限于水深為300m以內。
海底電纜用途 海底通信電纜主要用于長距離通訊網、通常用于遠距離島嶼之間、跨海軍事設施等較重要的場合。海底電力電纜敷設距離較通信電纜相比要短得多,主要用于陸島之間、橫越江河或港灣、從陸上連接鉆井平臺或鉆井平臺間的互相連接等。在一般情況下,應用海底電纜傳輸電能無疑要比同樣長度的架空電纜昂貴,但用它往往比用小而孤立的發電站作地區性發電更經濟,在近海地區應用好處更多。在島嶼和河流較多的,此種電纜應用較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