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通過直流耐壓試驗而未擊穿者,一般可認為該電纜的絕緣是合格的,可以投入系統運行。但并不是說,通過直流耐壓試驗的電纜質量就是好的。具有優良質量的電纜線路應在合理運用及無外力損傷的情況下安全運行數十年無事故。下面,將一般對電力電纜線路絕緣優劣的判斷標準簡介如下。
(1)電纜經直流耐壓試驗后絕緣擊穿者,不能投入系統運行,應立即測尋故障點并進行搶修。
(2)泄漏電流隨試驗電壓的增高而急劇上升者,不能投人系統運行,應人為提高試驗電壓將電纜擊穿,然后測尋故障點并進行搶修。
(3)泄漏電流值很不穩定( 排除電源電壓波動等外界因素),這可能是電纜絕緣內部微小氣隙的局部放電引起。這時可延長耐壓持續時間或提高試驗電壓,觀察泄漏電流的變化情況。如果在延時或提高電壓的情況下,泄漏電流惡化趨勢不大,可以投人系統運行,三個月后再復試。
(4)泄漏電流不平衡系數超過規定的標準時,應首先排除外界因素造成的影響,當確認是由電纜絕緣內部缺陷而引起的泄漏電流不平衡時,應采取上述第(3)條中的延時或提高試驗電壓的方法進行考核、判斷與處理。
(5)泄漏電流隨時間延長有上升趨勢,且泄漏電流值比上次顯著增大時,可采取上述第(3)條中的延時或提高試驗電壓的方法進行考核、判斷與處理。
(6)短電纜或其他有微弱缺陷的電纜,泄漏電流偏大而泄漏電流值穩定、平衡時,可投入系統運行。但應在六個月后進行復試。
(7)直流耐壓試驗中有少數閃絡現象,但在延時或提高試驗電壓情況下,閃絡現象不再出現者,允許投入系統運行,但需六個月后復試;如果仍有閃絡現象出現,一般應找出故障點并予以排除。
以上各條中,需做復試的電纜,凡復試結果無明顯惡化趨勢的電纜,均可投入系統運行,并不再列入復試范圍;如果復試結果具有明顯惡化趨勢,則應找出原因并予以修復。